「我喔,两条手臂一张嘴,没有什麽好知道的。」他总是这样说。
花了一个星期,我只知道他b我大两岁,重考过一年,家住南投埔里,这样而已。
长毛习惯把世界分成两部分,一种是事情,一种是心情。所有一切理应可以解释的叫做事情,不过这得看他自己愿不愿意解释;而他不愿意解释的或者根本解释不出来的则叫做心情。大抵而言,我认识的他,都是事情或事实上面的他,心情部分简直少得可怜。
而他就真如他所说,很认真地想了解我的想法,虽然我其实是个没多少想法的人。到最後,他唯一对我印象深刻的,是我「小乖」的绰号。
「谁取的?这个人有创意。」
「创意?」
「完全颠覆现实,当然是创意的极致表现。」
我是淑nV,我是淑nV,我是淑nV,我是……妈的……
淑芬来问我何时要给酸雨答覆,我说我不知道,今天已经是星期四晚上了。
「要嘛就乾脆一点拒绝,要嘛你就真的给他个机会吧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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