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拿我睡衣干嘛?”苏向晚问。
宋团想说点悄悄的话时候,习惯于看看外头,看有没有孩子进来。
“今晚去招待所,上回没套子,浪费了我五块钱,今天晚上咱得补回来。”宋团说着,扬了扬手中的套子:“我数过,里头有七个,今天晚上足够用了。”
五块钱的房费,在他这儿,七次才能回本。
苏向晚恨宋团这种小农意识,本来是死活不肯去的,怎捺他不但连她的睡衣,就连明天早要换的内裤一并都给收走了,因为苏向晚不肯走,索性把她一背,就往招待所去了。
三更半夜的,大街上倒是没啥人,但是,一个男人背着个女人,在这个年代给人看见,那是要批评的呀。
“你把我放下来好不好?”苏向晚挣扎着说。
宋团不但不放,还紧了紧手臂,把苏向晚往上筛了筛:“你大概不懂,这么背着家属去招待所,我咋心里那么美呢。”
是啊,跟背着猪要去上秤,然后宰了大吃一顿似的,想想那软软的床,吃起来美美的香,糙哥哥宋青山心里那个美哟。
本来,宋团两口子还以为,像牟芳芳这样的小闺女肯定没人愿意领养,却没想到,谷北在秦州一打听,还真就打听到一个愿意养牟芳芳的人来,而这个人,属于是苏向晚就算打死,也不愿意把孩子给他养的。
是的,那个人正是不论任何事情,都喜欢横插一脚的刘在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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